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河南
(一)本次公开招聘243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175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岗位6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上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2023年上半年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51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68人;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12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内蒙古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数"的相关内容。
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是怎么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
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另外,具有5年及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3.“残疾人”定向岗位。
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2月21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2月21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人员,无需网上报名,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聘信息专栏(col/col317827/index.html)(以下简称泰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等,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定向岗位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人员,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形式引进。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
网上报名技术
咨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云南楚雄州武定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
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3438人公告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所以考生想要查看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直接在百度上搜索上海人力资源保障局,找到公告即可查看职位表。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一样,上海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的附件就有职位表,但上海公务员考试不同,职位表和公告是分两个公告发布的,上海公务员职位表叫做招聘简章。
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考上海市的事业单位比考上海的公务员简单,不仅是试卷简单,报考要求也相对简单。上海公务员要求一年有效期的居住在并且要求积分在120以上,而上海事业单位只需要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这些硬件条件事业单位都要比公务员的要求底。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怎么看的全部内容。
2023年荆州市沙市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楚雄州基层招聘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中共武定县委研究,同意武定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及专业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专业、学历及年龄条件
1.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年份应往届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点击查看>>>
1.武定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中心2023年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
2.《武定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中心2023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3.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云南楚雄州武定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沙市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2、面向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shashi.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驻荆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军人评分20%)+面试总成绩×4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人社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市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沙市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201607(沙市区人社局)。
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沙市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1).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
发布时间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事业编联考公告发布时间预计是4月份和7-8月份,事业单位联考一年有2次,上半年在4月初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一周后报名,一个月之后进行事业编笔试;下半年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发布时间在7-8月份,9-10月份组织笔试,每年时间总体不变,具体以到时官方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2
职位表
2023事业编职位表一般随着招聘公告发出,在公告末位附件可以查看岗位情况和岗位具体要求,一般对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等各方面有要求。
事业编职位有5类,分别是综合管理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岗位、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医疗卫生岗位。
1、综合管理岗主要进行规划、决策、协调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2、社会科学专技类岗位主要是研究人员岗位,包括艺术、经济、法律等;
3、自然科学专技类岗位需要的是一般性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涉及农技、统计、船舶等;
4、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自然就是不同阶段的教师了;
5、医疗卫生岗位招录的是医生和护理人员。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
2023年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
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3—2442342),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
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3-2494312)。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中国***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0833-2446627;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3-2150332;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2133781;
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02312/0833-2443097;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0833—2555838。
(二)网上报名技术
(三)政策
(四)特别提示
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考试大纲
3.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3年3月17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年宜昌市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经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乌鲁木齐海关指定区域环境卫生、绿化、人防、消防、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公务用车、职工食堂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是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新疆教务老师站是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派出机构,负责乌鲁木齐海关关区新闻宣传工作。
(二)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生态环境安全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等相关工作。
中心主要办公区域在乌鲁木齐市,在塔城、阿勒泰、哈密、石河子、库尔勒、阿克苏设6个分场所。
拥有国家棉花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番茄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中亚地区动物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煤化工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新疆果品有害生物检疫鉴定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国家实验室,4个区域实验室、6个常规实验室。
拥有各类检测设备2000多台(套)。
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3396项,涵盖动植物检疫、食品(化妆品)、化矿金、轻工、机电、纺织、归类化验等专业领域。
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学术带头5人。
近年来中心获省部级科技立项12项,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标准立项13项,发布2项,发表专著6本,发表论文49篇,获省部级奖励18项。
(三)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
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出入境人员及口岸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和服务、传染病医学排查、媒介生物监测及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中心实验室由口岸传染病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艾滋病区域中心实验室和常规实验室组成。
2006年纳入CNAS17025管理体系认证,现认可项目31项,实际检测能力120项,包含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甲类、乙类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流感病毒、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鼠疫菌、汉坦病毒、钩端螺旋体等国际国内传染病检测项目。
实验室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核酸检测一体机、脉冲场电泳仪等大型国内(区域)先进仪器设备130多台套。
近年来中心主持完成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项,参与海关总署科研项目3项,2020年承担完成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1项。
取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5篇。
(四)伊宁海关技术中心。
伊宁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伊宁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伊犁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
中心有全国唯一的酵母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
具备归类化验、商品检验鉴定、食品复检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资质,可开展检测项目800多项,通过认证认可489项,涉及31类产品。
实验室有检测设备770多台(套),包括飞行质谱仪、液相质谱联用仪、数字PCR仪等高精尖仪器。
中心有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学术带头人3人。
近年来主持和参加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32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15项,编撰著作10部;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5项;发表科技论文115篇,SCI收录3篇。
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五)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
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阿拉山口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博州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
中心有石油化矿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疆出入境矿产资源与化工品安全技术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检测实验室。
实验室拥有液质质、X荧光光谱仪、ICP等离子发射光谱仪、HORIBA红外碳硫仪、HORIBA X 荧光定硫仪、ISL全自动馏分仪、全自动粘度仪、中和值滴定仪、全自动卡尔费休水分仪、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HP6890气相色谱质谱仪、微生物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菌落分析仪、生物安全柜、智能人工气候箱、定性PCR仪等检测技术设备518台(套)。
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学术带头人2人。
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课题30多项,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项;负责和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多项;申请并获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8项。
编写和参与专著4部,在《光谱学与光谱分析》、《石油炼制》、《植物检疫》和《预防兽医学报》等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六)其中部分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成绩达4级;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八)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网站首页热点-公务员考录板块下)、智考中国(网址:)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信息公布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1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智考中国、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1日19:00截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注册登录):invitation/notice/219
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2023年毕业生可暂不上传)、高校未就业证明等相应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资格审查未通过、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2月23日18: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表,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报名失败。
(2)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3日19:00截止。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1日10:00开始至2月24日19:00截止。
缴费入口:victory/application/index。
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金额95元。
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
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份《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携带备用。
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7日10:00至2023年3月3日17:00截止。
请报考人员登录(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下载准考证(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3.
0991-3627618、3627616(乌鲁木齐海关人事处)
400-088-0028,每日9:00—12:00,13:30—18:0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关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限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如出现多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情况,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报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录用名额。
(三)考试。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和答卷。
笔试成绩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
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照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化矿金、综合4个大类由第三方单位组织命题,满分100分。
笔试试卷按考前机密、考后秘密的原则,保存1年。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前3天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材料、毕业论文(装订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及单位鉴定(没有可不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4.博士研究生面谈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在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体检从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三甲级医院中选定1家作为体检医院。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乌鲁木齐海关另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
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结果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七)考察。
1.乌鲁木齐海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全面考察。
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公示。
经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将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等相关规定,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使用期限以实际招聘人员情况确定。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纳入事业编制。
八、纪律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九、招聘监督
乌鲁木齐海关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纠正和处理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91-3627158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智考中国及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海关负责解释。
附件1: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为贯彻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我区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我区将组织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见《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dianjun.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点军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宜昌点军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区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宜昌市点军网公告。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宜昌点军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点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昌市点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宜昌市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